關於共同創作

九月 25, 2007 at 12:33 午後 (寫作心得) ()

在半年多前有個新聞,英國的「企鵝」出版集團和德蒙特福大學利用目前流行的維基編輯方式,讓來自各地的網友可以共同編輯一本小說。雖然我認為這個計畫只是形式大於實際的宣傳用噱頭(據官方說法其用意在於測試網路社群的力量),但以此為引,我想要討論一下關於共同創作的話題。

共同創作,簡而言之就是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作品。現在因為網路發達,人跟人在接觸和聯繫上的障礙減少了,自然找到同好的機率跟數量也高得多,所以利用網路做為媒介的小說接龍在寫作性的討論區隨處可見。但這樣是否就是真正的集體創作?我導入一些自己的想法,將共同創作分為以下兩種情形:

A. 兩人共同創作型
關於這種類型的最好例子就是創作《龍槍》與《死亡之門》系列的Tracy Hickman跟Margaret Weis。這種類型的好處是兩個實力相當的作者可以一面創作,一面替對方審視作品的內容,因此能夠維持住作品的水準;但兩個人不代表有兩倍的工作效率,在創作期間必須要先取得雙方的共識,才能讓作品順利完成,不然就會在觀念的問題上打轉。

B. 多人集體創作型
這種類型並不是很多人同時寫一部作品,而是在有一個基本架構的前提下,大家各寫各的。雖然名義上是集體創作,但實際上大部分還是個人獨力完成作品居多。唯一的交集之處在於故事裡面呈現的世界觀。最好的例子有以以H.P.Lovecraft為始祖的克蘇魯神話系列,以及從紙上遊戲衍生出的龍與地下城系列(被遺忘的國度等)。在共同的規格下,每個作者都製作自己的拼圖,把整個世界越變越大。好處是不斷會有新的作者投入來為此系列的作品注入活水,但壞處也在此。建立在同樣規則下的東西,到數量一多時很容易就變成為寫而寫,湊熱鬧式的掛羊頭賣狗肉,不利於維持系列作品的統一性與水準。

不管是以上哪種類型,我想在人數和規模上有所節制絕對是必要的。就算是偉大的建築工程,也是在少數人的精心規劃下完成的。試想若在一架飛機上每位乘客都是機長,每個人都七嘴八舌的決定飛機應該開去那邊,這樣子無政府狀態下的亂搞,我想在還沒降落之前不會先因為油料耗光先墜機才怪。有共識才有共同,能共同才能創作,缺乏溝通而自顧自的去寫,根本不能稱為集體創作。

依照網路的使用者習慣以及環境,多人集體創作型是比較可行的。不過我認為還是有幾點需要注意:
1. 建立基本的創作架構
這並不是要製造大而無用的架空世界,而是要給予每個參與者一個明顯的目標。舉個不怎麼好的例子來講,就像今天舉辦一個同學會,主辦者指定了集合地點,而從各地來的同學們得自行前往,路途不一樣但目標一致。這個目標也包含了故事風格與走向,如果今天要寫的是鋼彈,就不要突然有假面騎士。能夠先認清這部分,才能開始真正的共同創作。

2. 分時期創作
一個人的流水帳已經夠失敗了,太多人的流水帳簡直就是慘不忍睹。所以主持人要規劃創作期跟休養期,休養期是讓所有人可以回頭過去檢視前面這段期間的創作,同時與其他人討論一路進行下來的成功、缺失與漏洞,作為需要刪減補正的依據。當然主持人不需硬性規定時間,如果出現了難以控制的情形,強制介入喊停絕對是必要的。

3. 先小而大
一群人裡面總是會有一些創作力比較旺盛的人,很容易在熱情的驅使下擠出大量的作品,讓整個地方變成個人作品的展示場。這雖然不是件壞事,但在以共同創作為提前的情形下,這有可能會影響到其他創作量較小較慢的其他參與者。安排一定的創作量,而先完成的人可以先與同樣已經完成的討論,或是幫助未完成的進行創作(當然不是幫他寫)。

這個話題我想應該還有很多我沒看到的盲點,先寫到此,剩下留待日後討論。

參考資料:
[The Story of Weis & Hickman]
[amillionpenguins.com]
[A Million Penguins] on Wikipedia
[百萬企鵝]在維基上的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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